圖取自江宜樺臉書

針對行政院長卓榮泰多次不副署立法院三讀通過之法案引發憲政爭議,前行政院長江宜樺今天表示,行政院以「不副署」方式否決國會通過的法律案,係完全毀棄憲法條文與精神。他強調,憲法從未賦予行政首長自視為「憲法保護者」或「國會太上皇」之權力,此舉乃行政權獨裁,將使台灣憲政體制面臨深刻危機。

江宜樺今天出席「總統直選30年的回顧與前瞻」學術研討會受訪指出,依憲法規定,行政院對法律案提出覆議若遭立法院維持原決議,行政院長即應接受該決議。然而現今行政院於覆議失敗後,竟自定是否執行國會法律,已嚴重違反憲法秩序與民主原則,實難以法學理論予以合理化。

江宜樺分析,閣揆副署權原設於憲法總統專章,設計初衷係於行政院長不同意總統決策時用以節制總統權力;如今該權力卻被錯置用於對抗國會,違背憲政設計本意。他警告,此例一開,未來總統任命閣揆時,恐因防範閣揆動用副署權制衡自身權力,而僅傾向任命唯命是從之人選,進一步削弱行政院之獨立意志與施政效能。

江宜樺強調,台灣目前的憲政僵局已逐步演變為制度性危機,若行政院持續以不副署手段否決國會立法,將促使現行體制向「超級總統制」與行政獨裁傾斜,嚴重傷害權力分立與制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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