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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會今天在藍白陣營人數優勢下,三讀通過「老人福利法」第22條條文修正案。新修正條文規定,65歲以上民眾,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其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未達20%者,其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保費將由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補助,預計絕大多數65歲以上長者均可適用。

現行老人福利法規範,老人或其法定扶養義務人無力負擔健保費或醫療費用時,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給予補助,導致各縣市因財政狀況不同而出現補助標準不一的情形。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為此提出修法版本,主張由中央政府統一進行有條件之健保費全額補助,並於昨晚在議場前排隊遞案,最終於今天院會表決中,在國民黨團與民眾黨團合作下順利完成三讀。

根據三讀通過的修正條文,補助門檻設定為綜合所得稅率未達20%(相當於綜合所得淨額未達一定標準,估算年收入約133萬元以下)。由於65歲以上多數民眾已屆退休階段,實際年收入達到該門檻者占少數,此項修法實質上實現了全國大多數65歲以上長者免繳健保自付保額的目標。

面對修法通過,藍白陣營表示此舉有助於落實長者照顧、減輕家庭負擔並平抑區域資源不均;行政院與衛福部則表示,後續將釐清財政應負擔之額度與配套措籌,確保健保財務穩健與制度永續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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