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提供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日召開記者會宣布,因先前推動之鞭刑公投案遭中央選舉委員會認定不符規定未予通過,黨團將轉向直接推動「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加重性侵害、毒駕致死傷、虐童致死傷及重大加重詐欺等四類特定重大犯罪,增列「強制鞭打」為刑法從刑,強調將明確規範適用罪名、裁量基準、執行上限及醫療評估等配套機制,以強化對嚴重犯罪之嚇阻效果。記者會現場亦邀請曾於海外接受鞭刑之人士分享經驗與看法。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指出,黨團成員今年7月曾提出特定重大犯罪增設特別刑罰制度之公投案,並經立法院院會決議逕付二讀,然中選會於8月底審議後認定該案不符公民投票法「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規定,致使公投程序無法繼續進行。洪孟楷表示,考量當前社會對於詐欺、毒駕及兒虐等案件之關注與治安焦慮,國會應負起立法責任,將相關懲罰機制納入實質審查與公開辯論。
記者會邀請曾於新加坡及馬來西亞服刑並接受鞭刑之人士說明制度差異。該人士表示,各國刑事司法體系對於人權保障與刑罰效果之權衡有所不同,並指出法律制度應具備足夠威懾力以維持社會秩序,盼各界理性看待不同刑事政策之設計與影響。
針對修法草案內容,洪孟楷說明,本次提案並非全面實施鞭刑,而是採「特定重大犯罪、法律明文列舉、法院個案裁量」之原則。強制鞭打僅能作為主刑之從刑附隨宣告,法院須綜合考量犯罪手段、侵害程度、犯後態度及再犯風險等因素裁量。草案明定法院得宣告3下以上、12下以下之強制鞭打,並排除未滿18歲與65歲以上者適用;執行過程須有醫師進行評估與全程在場,若有重大健康風險應即停止,未執行部分則由法院依法折算有期徒刑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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