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取自邱莉莉臉書
南市議會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等人先前遭控涉嫌行求、期約賄賂及妨害選舉未遂等罪嫌,案件歷經一、二審法院審理後均獲判無罪。檢察官不服判決提上訴,最高法院今天認定檢方上訴不符合《刑事妥適審判法》的嚴格規定要件,判決駁回上訴,邱莉莉、林志展等人全數無罪確定,正副議長保住官位「安全下莊」。
檢方當初起訴指出,邱莉莉、林志展與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為了讓邱莉莉順利當選議長,三人於2022年台南市副議長補選日前多次密會聯繫、盤算選情。在2022年11月26日九合一地方大選結束後,邱莉莉等人因擔心民進黨內有6席議員可能「跑票開撕」,便謀議採取賄選及恐嚇手段固票。
起訴書指控,當時由郭再欽扮演「總操盤手」在背後下指導棋,邱莉莉與林志展則負責聯繫民進黨籍議員,企圖以利誘或施壓方式,逼迫相關議員放棄投票、投給自己或改投給邱莉莉。
全案經過檢方起訴後,台南地院一審及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二審均認定檢方舉證不足,判決邱莉莉等被告無罪。檢方對此結果表達不服並提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進行最後總結算,認為本案依《妥速審判法》規定,二審無罪案件上訴最高法院有嚴格限制,檢方的上訴理由並不合乎法律要件,因此依法判決駁回,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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