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取自凌濤臉書
新竹市立棒球場工程爭議案日前經新竹地檢署偵查終結,前新竹市長林智堅等相關人員獲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國民黨桃園市議員凌濤今天在臉書發文砲轟,指不起訴處分書存在「六大荒謬」,質疑耗資近12億元的重大工程瑕疵與弊端,檢方調查4年竟讓相關人員全身而退,恐讓台灣公共工程品質陷入黑暗期。
凌濤指出第一大荒謬為「先施工、後招標」,營造商巨佳營造早在民國110年5月即進場施工,市府卻於111年才辦理契約變更,以限制性招標逕洽巨佳,使工程總經費一路暴增至11億5476萬元;第二,檢方認定廠商提前施作追加項目導致進度與原計畫「脫鉤」,進而難以認定不實申報,凌濤質疑檢方竟「以一個錯誤掩蓋另一個錯誤」,忽視市府憑何撥款與監造審查問題。
凌濤接著提出第三,圖利罪要件為官員明知違法仍讓廠商獲利,不以收受金錢為必要,檢方卻以「查無不法金流」直接推論無圖利犯行,論述邏輯不通;第四,監造商艾奕康同時負責專案管理與監造,甚至出現「自己修正、自己核定」監造計畫的球員兼裁判亂象,檢方卻僅認定為行政疏失。
針對球場開挖爭議,凌濤列出第五大荒謬,指出球場挖出多項雜物且關鍵縮時影像無法開啟,檢方竟以廢棄物比例僅約0.75%、鋼筋可回收等理由,認定無故意掩埋;第六,工程存在先施工後變更、未驗收先啟用及挖出異物等重大瑕疵,檢方卻全數歸類為民事糾紛。凌濤質疑,若此類不起訴邏輯成立,未來公共工程將難以監督,後果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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