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桃園地檢署提供

2026年九合一選舉倒數,桃園地檢署偵辦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涉賄案件。桃園市某選區市議員參選人林明義,涉嫌利用擔任財團法人壽山巖觀音寺董事長機會,挪用觀音寺公款招待桃園市龜山區多名里長赴澎湖進行三天兩夜免費旅遊,涉犯選罷法及公益侵占罪。桃園地檢署28日指揮調警等單位搜索4處並傳喚13人到案,檢方複訊後認定林明義及同案顏姓董事犯罪嫌疑重大,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桃園地檢署接獲情資指出,林明義為求於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順利當選,涉嫌與壽山巖觀音寺顏姓董事合作,於今年(115年)4月間以觀音寺名義舉辦澎湖旅遊,廣邀非屬寺廟信徒或員工之龜山區多名里長免費參加,藉此對具投票權之里長行求交付不正利益,涉嫌投票行賄。

檢察長張春暉指派檢察官劉威宏組成專案小組,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刑事警察局、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龜山分局、刑事警察大隊及移民署桃園市專勤隊等單位深入蒐證。

專案小組見時機成熟,27日持桃園地院核發之搜索票,兵分4路搜索壽山巖觀音寺及林明義住居所等處,並傳喚林明義、顏姓董事、觀音寺員工6人及相關證人(里長、志工)5人,共計13人到案說明。

桃園地檢署動員6名檢察官漏夜訊問後,認定林明義與顏姓董事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以及《刑法》第336條第1項公益侵占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羈押之原因與必要,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涉案人員則諭知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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