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進入國會協商關鍵階段,立法院長韓國瑜預計最快下週展開第二輪協商。朝野立委目前共提出約1763案預算刪減提案,其中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提出通案減列提案,主張統刪新台幣592億6400萬元,並將特別費與媒體政策宣導費刪減幅度拉高至60%。

根據總預算案初審結果,朝野針對通案共提出5項刪減版本。民眾黨團提案指出,為落實財政紀律,針對大陸地區旅費、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特別費、委辦費、一般事務費及媒體政策業務宣導費等項目,提出不同程度的統刪比例。

在大陸與國外旅費部分,民眾黨團提案除法定支出外,主張全數刪除數位發展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及監察院的大陸旅費;國外旅費與出國教育訓練費方面,國發會、NCC及監察院亦遭提案全數刪除,外交部、國防部所屬、國安會及警政署等特定機關則統刪15%,其餘機關統刪60%。

在首長特別費與業務費用方面,民眾黨團主張特別費通案刪減60%,其中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司法院、監察院、外交部、衛福部等特定部會之特別費提案全數刪除且不得留用;委辦費與一般事務費除法定支出外統刪10%;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則統刪60%,若各委員會原初審刪減數高於通案比例,則從其規定。

民眾黨團於提案中補充說明,若最終總刪減數額未達592億6400萬元,應於相關指定項目中補足,且不得挪用對地方政府之一般性補助款、獎補助費,或以預算法第54條已同意先行辦理之預算進行折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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