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取自溫朗東臉書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日前接受媒體聯訪時,指政治評論員溫朗東涉嫌「裝瘋逃兵」等語,溫朗東提告誹謗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台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溫朗東聲請再議遭駁回後,向法院聲請准許提起自訴。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徐巧芯言論經查證且與公共利益相關,無主觀犯意,裁定駁回聲請。
全案源於徐巧芯民國113年4月16日在立法院接受媒體採訪時,發表溫朗東涉嫌佯裝精神疾病逃避兵役等言論,溫朗東認為相關指控不實且侵害個人權益,向北檢提告誹謗及違反個資法。檢方調查後給予徐巧芯不起訴處分,溫朗東再議遭台灣高等檢察署駁回,隨後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准許自訴。
台北地院裁定指出,徐巧芯發言係源自陳情人提供之檢舉資料,且發表前曾就相關事項向其他民意代表查證;根據偵查卷附通訊軟體群組對話紀錄,確實有民情反映與查證過程,足證其言論並非憑空捏造或杜撰。
合議庭認為,溫朗東為政治評論者,其是否依法服兵役事項屬公共議題,具有一定公益性,非單純私德問題。徐巧芯言論雖用詞較為尖酸且令當事人不適,但難認主觀上有誹謗故意。
至於涉嫌違反個資法部分,法官指出,個資法相關罰則以「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利益」為要件。徐巧芯係於公共議題討論脈絡下發表言論,難認定係基於不法利益或損害他人意圖而利用資料。合議庭認定檢方不起訴處分並無違誤,溫朗東聲請無理由,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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