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取自網路

九合一地方選舉登記結束,台北市內湖區五分里里長選舉出現同額競選,參選人王健陞卻遭爆料曾於民國110年間意圖性侵同事女友被判刑1年10個月,已服刑完畢。相關前科曝光後引發社群討論與網路粉專質疑。對此,台北市選委會說明,曾犯乘機性交罪者非屬終身不得參選之罪,候選人資格將依相關查證資料提報委員會審定。

媒體報導指出,王健陞其父王海枝為現任五分里里長,王健陞過去曾任民意代表助理,累積不少地方人脈。他於出獄後一度更名繼續從事地方服務,本次登記參選里長改回本名,才讓過去的違法前科再度浮上檯面。

此案隨即引發網路社群關切,部分政論粉專質疑王健陞過去曾任職於民進黨中評委張茂楠及台北市議員張文潔辦公室,並針對其服刑完畢後重返議會任職,以及如今登記參選公職等情況提出批判與諷刺,質疑相關政治陣營對任用人員與參選資格的審查標準。

針對性侵或性侵未遂前科者是否具備公職參選資格,台北市選委會表示,曾犯乘機性交罪者,非屬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1款至第6款所定「終身不得參選」之罪。

北市選委會補充,仍須視其確定判決情形,確認有無同條文第9款、第11款及第15款所定經判決有期徒刑、保安處分及褫奪公權情事,且尚未執行完畢或尚未復權等情形。選委會將依據權責機關提供之查證資料,據以提報委員會議進行候選人資格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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