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取自盧秀燕臉書
台灣電力公司17日表示,台中發電廠1、2號燃煤機組特種建築物拆除許可業已核定,預計今年10月啟動拆除作業。台中市長盧秀燕今天於市議會答詢時表示,待市府確認收到中央紙本公文後,將依承諾即刻同意核發燃氣機組操作許可證,落實維護空氣品質與市民健康之承諾。
台電指出,台中電廠1、2號燃煤機組拆除作業核定後,預計耗時28個月完成拆除,主因為機組煙囪高度達252公尺且量體巨大,須妥善評估氣候條件與工安風險,預估整體拆除工程將於民國118年2月完工。經濟部亦重申,期盼台中市政府儘速核發燃氣機組操作許可證,以利新機組順利運轉。
國民黨台中市議員朱暖英今天於議會市政總質詢關心拆除許可進度,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長李正偉答詢說明,市府已收到中央核發之電子公文,目前正等待紙本公文送達。
盧秀燕強調,市府立場一貫且「說到做到」,只要收到正式紙本公文,會立即核發燃氣機組操作許可證。她表示,市府長期與地方各界共同爭取改善空污,本次達成階段性成果係為維護市民健康之重要里程碑,呼籲社會大眾持續關注空污防制與能源轉型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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