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取自陳智菡臉書
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徐佳青遭指控攜未成年長子隨行出訪並濫用公務車輛,外交部政務次長吳志中今日表示須理解其身為母親照顧子女之情境,引發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強烈質疑。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今日加碼出示照片,指控徐佳青於民國113年攜家帶眷出席海外僑社活動,質疑公私不分;國民黨立委葉元之亦指出,相關行程應嚴守公私分際,外交部應釐清人力調派與派車疑義。
民眾黨團日前指控徐佳青自111年起涉嫌帶未滿14歲長子以「攝影官」名義隨行出訪,並質疑其配偶違規駕駛駐美代表處公務車輛。針對外交部次長吳志中呼籲外界理解徐佳青身為母親照顧未成年子女之需要,陳智菡今日於臉書發文質疑外交部護航特權,並進一步提出113年4月徐佳青出席「北美洲台灣婦女會第36屆年會暨訪視溫哥華地區僑社」照片,指稱徐佳青配偶與兒子全員到場,質疑公務出差與家族旅遊之界線,要求僑委會與外交部全面調查外館車輛管理及行政流程。
民眾黨團成員陳清龍則表示,公務員照顧子女屬人之常情,但不應將家屬包裝為隨行工作人員或使用公帑資源。他質疑外交部一邊宣稱啟動行政查證,政務次長卻先行發言緩頰,難以令外界信服調查之公正性。
國民黨立委葉元之今日接受網路節目專訪時表示,僑委會首長赴海外慰問僑胞屬職權範圍,惟出訪頻率與行程規劃應有明確規範。針對隨行攝影人力疑義,葉元之指出,僑委會內部設有專業編制人員,出訪行程如需宣傳紀錄,理應由機關內部同仁隨行以累積實務經驗,僑委會應清楚說明選派家屬隨行之依據與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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