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取自王威元臉書

國民黨籍新北市議員王威元被控於 2024 年立委選舉期間,為黨籍候選人蔡明堂助選時發布新聞稿指控對手,遭檢方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意圖使人不當選起訴。案經一審判決無罪後,檢方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日(23日)認定王威元係依據當時取得之資訊發表評論,且多以疑問句呈現,難認有散布不實訊息之主觀犯意,因此駁回上訴,維持無罪判決。

檢方先前指控,王威元針對 2021 年污水倒灌造成民進黨候選人李坤城服務處及鄰居受損事件,發布新聞稿質疑 3 戶索賠共 65 萬元,涉嫌誇大損失並影射李坤城索取超額賠償。然而高院勘驗證人證述後指出,當時廠商人員確曾提及賠償金額為「60餘萬元」,王威元係依據相關訊息進行質疑,並非空穴來風或憑空捏造。

高院合議庭審酌,王威元發布之內容主要以疑問句形式供選民自行判斷,未具體指稱特定詐取或不當索賠等違法事實,屬於選舉期間爭取選民認同之評論範疇,未達誹謗程度。高院認為一審判決並無違誤,檢方若符合刑事妥速審判法相關規定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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