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立委許忠信等人於民國112年總統大選期間,舉行記者會指前雲豹能源董事長賴勁麟為「門神」並涉內線炒股,賴勁麟憤而提告。台北地檢署昨天偵查終結,認定許忠信未經合理查證,依加重誹謗罪嫌將其起訴;至於黃國昌部分,檢方認為其僅負責引言串場,且庭後批評賴「濫訴可恥」屬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範疇,主觀上無真實惡意,予以不起訴處分。

112年總統大選期間,時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參選人的黃國昌與許忠信,在黨魁柯文哲全國競選總部召開「新潮流貪腐集團,賴清德出來面對」記者會。黃國昌在會中列舉「新潮流12貪腐護法」,將賴勁麟納入其中。

許忠信則在記者會中抨擊,賴勁麟先前兼任雲豹能源及旗下共19家能源公司的負責人,形同綠能「門神」,並聲稱相關公司成本僅新台幣3元,卻能與台電簽署約7元的躉購合約,全靠賴護航,導致台電嚴重虧損。許忠信更指控賴勁麟涉入雲豹能源炒股與內線交易,將獲取的利益作為執政黨競選總統的資金來源。賴勁麟認為名譽受損,依法對2人提告。

北檢今年3月間傳喚黃國昌開庭,黃國昌在庭訊後於北檢大門口接受媒體採訪,再度批評賴勁麟「濫行提告,非常的可恥」、「誰敢提出質疑,就進行司法的追殺」,遭賴勁麟追加控告公然侮辱與誹謗罪。

檢方調查後指出,賴勁麟過去擔任代表人的19家公司中,僅有5家與台電簽訂躉購契約,且多數價格均在7元以下,高價費率亦非該公司獨有。此外,台電虧損主因為俄烏戰爭導致國際燃料價格暴漲,並非向民間購買綠電;至於炒股與內線交易指控,涉案公司也已發布重大訊息澄清與雲豹能源無關。

檢方表示,許忠信在偵訊時自承不認識賴勁麟,辯稱記者會簡報由助理製作,相關說法均是聽聞媒體報導與傳聞。檢方認定許忠信在發表具體指摘的言論前,未善盡合理查證義務,其言論已嚴重毀損賴勁麟的形象、人格評價與社會地位,因此依加重誹謗罪嫌提起公訴。

至於黃國昌部分,檢方認為黃國昌在記者會中作為主持人,主要負責引言與串場,與許忠信並無誹謗的犯意聯絡。黃國昌在開場時指賴勁麟為「貪腐護法」,是基於後續許忠信欲講述的具體事件提出質疑,非憑空虛捏,主觀上難認有誹謗之真實惡意。

另針對黃國昌庭訊後批評「濫訴可恥」等言論,檢方研判其言詞雖帶有貶抑意涵,但是為了表達對訴訟案件主觀認知的不滿,並非單純無端謾罵,屬於對公共議題與特定訴訟行為發表的個人價值判斷,仍在憲法言論自由保障範疇內,因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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