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籍嘉義縣議會議長張明達因涉嫌收受保健食品業者劉家宏贈送的高價精品,並替其向衛生局關說減免11張、共計新台幣660萬元的罰單,遭檢方依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起訴。新北地方法院今天首度開庭,張明達庭訊時否認犯罪,強調涉案精品均為友人多年來互相送禮的常態餽贈,且其個人財力豐厚,並無收賄之必要。

檢方起訴指出,經營保健食品事業的「電台大亨」劉家宏,因違反相關規定遭衛生局開罰11筆罰單,總計金額達660萬元。劉家宏涉嫌透過致贈香奈兒球鞋、帽子、襯衫等高價精品方式,請求張明達協助向衛生局官員關說,以減輕或撤銷罰鍰。

張明達今天出庭供稱,他與劉家宏為相識20、30年的好友,雙方自4、5年前起便有頻繁互相設宴、送禮的習慣,他曾送對方高粱酒,對方則回贈海鮮等,起訴書所列的精品僅屬朋友間的節慶餽贈。

張明達表示,民國114年7月28日,劉家宏帶媒體友人來訪,他善盡地主之誼,中午在當地知名餐廳擺設2桌宴席,晚間再邀眾人前往KTV聚會並支付服務小費,兩場聚會共花費10餘萬元,金額已超過對方所贈精品之價值。

針對關說指控,張明達澄清,劉家宏後續前往議長室向他抱怨衛生局裁罰過重,他基於選民服務,聯絡衛生局官員前來溝通、協調,過程中絕無施壓,對於裁罰金額的討論也僅屬建議性質,並無強制力。

張明達的辯護律師團則進行無罪答辯。律師團指出,檢方起訴內容空泛,並未具體交代施壓的對象、地點,以及因關說而降低了多少罰鍰金額。律師團強調,當時協調的地點位於議長室外的機要祕書室,屬於不特定人皆可自由進出的公開場合,與一般密室收賄的犯罪樣態大相逕庭。

律師團進一步說明,張明達個人財力寬裕且性情好客,並無收受一般生活精品作為賄賂的動機。其中涉案的香奈兒球鞋,是劉家宏看見張明達穿著愛馬仕休閒鞋後,宣稱香奈兒的鞋款更為舒適,才請共犯陳心瑀購買贈送,認為此舉屬單純的人情禮尚往來,不應視為對價關係的賄賂。全案將由新北地院持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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