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取自蘇巧慧臉書

監察院認定民進黨前立委陳明文以其子、現任立委陳冠廷名義申請農業部補助,未據實表明身分關係,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裁罰40萬元。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李四川競選辦公室發言人吳亮賢今天表示,民進黨立委蘇巧慧胞妹蘇巧純任職的公司,於父親蘇貞昌任閣揆期間獲國發基金投資1999萬元,態樣與陳明文案幾乎一致,質疑政府調查執法存有雙重標準。

吳亮賢指出,根據監察院公告,陳明文於民國110年至112年間申請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補助,因「未主動於申請文件內據實表明身分關係」,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規定,遭依法裁罰40萬元。

吳亮賢表示,蘇貞昌之女蘇巧純擔任董事及營運長的公司,曾於111年11月取得國發基金「創業天使投資方案」1999萬元投資;當時國發會主管機關首長即為其父行政院長蘇貞昌,其姊蘇巧慧同時具備監督國發會的立委職權。吳亮賢質疑,蘇家對於當時是否依法主動申報身分關係至今未正面回應。

吳亮賢質疑,陳明文案與蘇巧慧家族案例的違法疑慮態樣極為相似,且涉及金額更大。他呼籲相關主管機關應秉持相同執法標準,主動釐清蘇巧慧家族是否依法完成身分關係申報,以昭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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