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取自卓榮泰臉書
針對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副署《強化國防自主暨無人載具產業發展條例》,立法院法制局前局長陳清雲日前投書媒體指出,行政院先前對多項立法院通過之法案採取不副署立場,如今卻對國防產業相關條例放行,凸顯副署制度在實務運作上遭轉化為政治選擇之疑慮,恐對憲政權力分立原則造成衝擊。
陳清雲分析,依據憲法第37條規定,總統公布法律須經行政院長副署,其制度原意係由行政院長對總統公布法律行為共同承擔憲法責任,並非賦予行政院對立法院通過之法案具備實質否決權。若行政機關認為法律案有窒礙難行之處,應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提出覆議,或循憲法法庭聲請審判等既有程序處理,而非將副署程序作為選擇性阻擋法律上路之工具。
陳清雲進一步指出,行政院長由總統任命且不需經立法院同意,若得藉由拒絕副署使國會三讀通過之法律無法生效,等同於憲法規定之外另闢實質否決途徑,恐使行政權擺脫立法權之監督與制衡。
陳清雲強調,國防自主與產業發展固然攸關國家安全,惟越是重大之政策與法案,越應恪遵既定憲政規則。他呼籲朝野應回歸制度本質,透過覆議、憲法訴訟或修法等正當程序處理法案爭議,妥善維持權力分立界線,以維護憲政體制之穩定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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