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取自高金素梅臉書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涉嫌詐領助理費等貪瀆案件,昨天傳喚其前辦公室主任張俊傑進行準備程序。張俊傑的律師團於庭上主張,國家安全局自2013年起即以「國安監聽」名義對相關被告進行長達14年的監聽,質疑檢調蒐證程序缺乏合理法源依據,爭執監聽譯文的證據能力。承審法官已將相關主張列為爭點處理。
張俊傑的委任律師李岳洋與洪維駿指出,國安局自2013年起即對本案相關被告進行監聽,直至今年才以貪污罪名發動搜索與約談。律師團質疑,依規定「國安監聽」取得之資料應用於國家安全預警,何以能持續監聽十餘年後作為轉查辦貪污案的證據,其蒐證程序合憲性與合法性存有疑義,因而聲請調閱台灣高等法院核發之相關公函以確認證據能力。
台北地檢署於今年6月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詐欺取財及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等罪名,起訴高金素梅與張俊傑等共24人。檢方認定高金素梅涉嫌詐領公費助理薪資及加班費等不法所得達新台幣787萬元,具體求處有期徒刑12年6月以上;張俊傑則被控涉及詐領助理費、公司驗資不實、詐領協會補助款及違法進口快篩等案,犯罪所得達1518萬餘元,遭求刑16年以上。
張俊傑昨天以書狀答辯表示,除涉及詐領公費助理費的貪污罪名不認罪外,其餘遭指控罪名均予以承認,並辯稱部分公費助理薪資係提供予自費助理,用於國會辦公室之相關營運支出。
台北地院自8月25日起陸續召開準備程序庭,目前已完成除高金素梅外其餘23名被告的程序,期間有多名被告針對違法進口快篩等較輕罪名認罪。法院預計於10月27日下午正式傳喚高金素梅出庭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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