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高雄市水利局提供
位於高雄市大樹區開發面積達51公頃之「和山光電場」違法濫墾案,西元2026年(民國115年)8月豪雨後傳出第一期土地邊坡出現大面積坍方,引發政壇關注。台灣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昨日於社群平台發文質疑,經濟部與台灣自來水公司雖終止第二期土地租約,卻放任已被檢方認定違法的第一期土地繼續承租,係因顧忌業者涉及民進黨派系金主背景而選擇包庇止血;高雄市政府水利局對此嚴正駁斥,強調市府持續維持嚴格監督立場,查核均依現場狀況與法令辦理,呼籲各界切勿進行政治性影射或混淆時間因果關係。
黃國昌指出,橋頭地檢署起訴書先前已載明業者違反山坡地保育條例及水土保持法,於不可開發區域大肆濫墾並鋪設太陽能光電板。黃國昌質疑,經濟部與台水公司於立法院備詢時對是否依法收回土地態度推諉,最終僅終止第二期租約,第一期土地仍由業者繼續承租。黃國昌表示,今年8月豪雨後,未終止租約之第一期土地後方山坡出現3處大面積坍方,威脅周邊居民安全;且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於今年7月30日審議變更計畫時,市府水利局始稱「水保設施維護良好」,僅隔月餘即發生坍方,質疑市府監督機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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