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社會的台南學甲工業區及農地非法埋設爐碴案,歷經4年多審理,台南地方法院今天一審宣判。前民進黨中常委郭再欽因主導掩埋近68萬公噸爐碴、從中獲取高達新台幣21億元不法暴利,被法官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判處不可易科罰金有期徒刑8年6個月,另處可易科罰金有期徒刑2年2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郭再欽等人明知爐碴等事業廢棄物不得填埋於農地,卻貪圖掩埋之厚利,利用郭再欽當時擔任學甲區農會理事之便,取得大灣段鄰近將軍溪的農地,並利用人頭名義登記,將其作為非法填埋爐碴的基地。

根據檢調與環保單位統計,該集團違法填埋廢棄物的規模龐大,其中大灣段農地遭違法填埋超過9.8萬公噸,學甲工業區土地更被填埋超過58萬公噸,總計將近68萬公噸的鉅量爐碴吞噬地方土地,對當地生態與農業環境造成嚴重衝擊。

檢方調查發現,郭再欽等人為逃避台南市環保局的稽查及規避廢棄物貯存量限制,陸續利用多家不知情或虛設的人頭公司,以虛報爐石產品去向及流向的方式,藉此掩護其長期的非法犯行。該集團透過此一手法,一方面省下了高達18億元以上的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另一方面還向各家鋼鐵大廠收取高達3.6億元的清除費用,從中牟取不法暴利共計逾21億元。

本案審理期間,郭再欽自始至終矢口否認犯罪,並在法庭上辯稱其所填埋之物質屬於「資源產品」而非有害廢棄物,強調自身並未違法。

然而,法官審酌相關科學檢驗數據與申報紀錄,認定其犯行明確,且至今學甲當地仍有部分遭污染的土地未被徹底清除。環保團體與地方民代也對此呼籲,台南市政府應展現行政鐵腕,積極強制要求郭再欽等涉案人提出具體的土地復育與完整清除計畫,以還給地方清淨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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