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男子在臉書轉發影片,在內容加註「陳世凱財產飆破五千億」等文字,遭警方依違反社維法送辦。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難認陳男主觀上有明知不實而惡意散佈的意圖,且內容亦不足以影響公共安寧,日前裁定不罰。可抗告。
根據裁定書,陳男於民國115年5月22日晚間8時許,在其臉書張貼轉傳不詳人士製作的影片,其於影片內容加註「不懂交通硬坐交通部長 無腦空降財產變億萬」外,更在影片上方撰寫「無專業竟能當部長,陳世凱財產飆破五千億,完美示範站隊邊升官術,這水真的太深了」等文字。
陳男在警詢時坦承發文,辯稱自己無故意散佈謠言的意圖,分享影片時只看標題,未留意內文,目的是想讓網友去評斷這件事情的真假性。
法官表示,根據社維法,散佈謠言的要件是,行為人在主觀上必須明知為不實事實、卻仍以傳佈於公眾為目的;在客觀上,謠言內容必須達到足以使聽聞之公眾心生畏懼、恐慌或激憤,進而影響公共安寧的程度。
法官認為,陳男未經查證而分享不實資訊的行為雖輕率,但難認他主觀上有知內容虛假卻刻意散佈的惡意;此外,發文內容不足以認定已使社會大眾產生畏懼或恐慌或影響公共安寧,因此裁定不罰。本件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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