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中油提供之三接完工示意圖
桃園觀塘工業區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三接)開發案迎來重大法律轉折。桃園海岸生態保育協會理事長葉斯桂等當地居民,不滿內政部許可面積 95.4 公頃的觀塘工業區三接開發計畫提告救濟,歷經一審與更一審敗訴後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今日(20日)廢棄原判決,自為改判葉斯桂等部分居民勝訴,正式撤銷內政部的許可處分,全案確定。
另一方面,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召集人潘忠政等 2 人提告部分,最高行則採納更一審見解予以駁回,維持潘忠政等 2 人敗訴確定。法院理由指出,潘忠政等 2 人居住地點距離開發基地達 19.88 公里,已遠超出說明書所載漏油、漏氣事件的 5 至 8 公里管制範圍,難認定其生命或財產權益受直接影響,因而「被蓋牌」判決敗訴。
回顧全案發展,中油於 2017 年提出觀塘工業區海岸利用管理說明書,向內政部申請於特定區位進行三接第一階段開發工程,並於 2018 年獲內政部函復許可。隨後葉斯桂與潘忠政等人提起行政訴訟,雖然北高行更一審一度認為桃園市政府與海審會已完成四次現地會勘與審議,認定處分無違誤判居民敗訴,但全案上訴最高行後出現關鍵逆轉。
最高行判決理由指出,中油在說明書中提出的避免與減輕生態衝擊措施,海審會並未說明如何符合許可條件,且相關保育計畫在處分前根本未經海審會實質審議。法官強調,海審會當時僅審認該案符合「最小需用原則」,對於彌補或復育生態環境損失等其他法定要件完全未做實質審查;內政部僅憑不完整的審議結果即核發許可,已嚴重違反海岸管理法規範,因此決定撤銷該許可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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