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竹北「豐采520」天坑案今天下午4時一審宣判,新竹縣長楊文科獲判無罪。楊文科今天未到庭聽判,由委任律師黃俊華代表聆聽。獲判無罪後,楊文科透過文字發出聲明表示,這份判決終於洗刷了這陣子以來的莫須有指控,還給他與縣府團隊一個公道,並強調自己絕無收受不法利益,更無與建商進行利益交換。

楊文科在聲明中坦言,天坑事件發生後造成居民不安與公共安全危機,身為縣長他責無旁貸,縣府對該檢討的行政程序深切檢討,對該追究的工程與建商責任也絕對追究到底,從未迴避。他強調,面對公共危機的積極處置,不應被跳躍認定為圖利;嚴格要求建商扛起責任的過程,更不容被抹黑為護航。法院今天的判決已明鑑,他絕對沒有收受任何不法利益,亦無任何個人私利。

針對過去外界指控縣府護航建商,楊文科提出客觀證據說明,當時縣府要求建商復工,必須跨越縣府設下的「四大嚴格門檻」,包括:第一、結構安全必須「零疑慮」,強力要求由第三方具公信力的台灣省結構工程技師公會進行嚴格鑑定;第二、周邊道路必須「全穩固」,要求路基改善確實完成,並經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進行道路安全鑑定。

第三、環境監測必須「三方共識」,監測方案委由包含社區代表在內的三方委任技師確認並嚴格執行;第四、為確保周邊受損住戶的協調與賠償權益,縣府祭出鐵腕要求建商預存高達新台幣1億元的鄰損賠償擔保金,該筆款項已於民國113年12月19日匯入新竹縣政府專戶。

楊文科提出質疑,真正護航放水建商的人,會主動將案件移送檢調偵辦嗎?會強硬扣住1億元的真金白銀作為擔保嗎?又豈會設下四大嚴苛標準,讓建案歷經600多天的停工與反覆嚴審才進入復工程序。

楊文科強調,公共安全與司法正義同樣不能打折,感謝法官明察秋毫,沒有因為社會情緒的高漲或有心人士的惡意操作,就讓勇於任事的行政判斷遭到不當刑事化。他表示,清者自清,無罪判決證明真相不會被謊言掩蓋,未來他為新竹縣努力不懈的心絕不改變,將秉持「無私無我、無愧於心」的態度繼續堅定推動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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