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檢署偵辦「豐采520」建案涉貪及天坑案,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違背建築術成規等罪嫌起訴新竹縣長楊文科等12人。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今天下午4時一審宣判,新竹縣長楊文科獲判無罪;時任工務處長江良淵依圖利等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6月,褫奪公權4年;黃姓承辦員判處5年2月,褫奪公權3年。全案可上訴。

此外,豐邑機構負責人劉樹居、總經理邱崇喆,一審遭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而被控涉嫌違反建築法部分則獲判無罪。楊文科今天本人並未到庭聽判,由委任律師黃俊華代表到場聆聽判決結果。

新竹地檢署起訴指出,豐邑機構興建「豐采520」建案期間,因涉嫌偷工減料,導致基地及周邊道路接連發生多次坍塌。檢方指控,在事故原因尚未查明、改善措施未完成前,楊文科涉嫌接受建商請託多次介入復工決策,要求工務體系協助排除障礙,與江良淵共同圖利建商,使建案得以違法復工,隨後又接連發生坍塌事件。

檢方認為,楊文科長期擔任公職,深受縣民信賴,本應依法監督工程、保障公共安全,卻涉嫌接受建商提供競選總部使用、餐券及餐飲招待等利益,多次與建商私下接觸,在事故未釐清前護航復工,甚至涉嫌指示下屬「想辦法通過」應由專業委員審查的搶險計畫,踐踏專業判斷。

針對時任工務處長江良淵,檢方起訴指出,其原應依法把關施工安全,卻涉嫌配合違法復工,在事故原因未查明、未經專案小組完成審查的情況下,便草率同意建案復工,並涉嫌製作內容不實的公文以掩飾違法決策。全案一審宣判後,依司法程序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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