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取自蔡英文臉書
媒體人彭文正針對前總統蔡英文提起「西元1983年或1984年英國倫敦大學政經學院畢業版博士論文不存在」之民事訴訟,最高法院日前維持歷審認定,以彭文正欠缺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無權利保護必要為由,判決彭文正敗訴確定。對此,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名譽教授賀德芬表示,該判決僅屬個人民事訴訟程式裁量,並非司法機關實質確定蔡英文論文之真偽。
全案源於彭文正主張,其因質疑蔡英文博士論文及學位真實性而面臨妨害名譽刑事訴追,未來可能遭提告民事侵權損害賠償,因而主張論文存在與否係民刑事法律關係之基礎事實,具備確認利益。然而二審法院審理認為,「論文不存在」係屬客觀事實而非法律關係,確認之訴無法消除刑事訴追風險,認定其欠缺確認利益判決敗訴;彭文正不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日前予以駁回,全案確定。
針對最高法院判決結果,賀德芬於社群平台發文分析,民事訴訟受限於當事人適格性與確認利益之法定要件,彭文正個人民事訴訟遭駁回,不等同法院實質認證論文之真實性。
賀德芬指出,學位與論文若涉及虛偽不實,事關國家法益與學術倫理,性質上應由檢察機關代表國家依法進行偵查與追訴,本非一般民事確認之訴得予審理之範疇。她並對檢調機關與行政、立法體系過去在此議題上之應對立場提出批判,認為相關權責單位應恪遵職守,維護社會公義與學術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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