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

圖取自監察院臉書

台北市長蔣萬安長子獲國際交換學生資格爭議持續演變,台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委殷瑋證實,台北市教育局已收到監察院函文調閱相關計畫資料。對此,殷瑋質疑在缺乏監察委員運作的情況下,發文決行權責何在;前監察委員王美玉亦指出,調查權屬憲政層級之職掌,不應以「監察行政」手段取代,否則恐生幕僚單位行使監委職權之疑慮。

蔣萬安長子參與台北市國際交換學生計畫引發利益迴避質疑,殷瑋日前指出,監察院先前曾由專員致電進行「先行查調」,隨後教育局即接獲監院正式公文要求提供實施計畫資料。殷瑋表示,監察院目前處於無院長及監委之狀態,公文決行程序與職權依據應向社會說明清楚,釐清行政處理是否符合程序正義。

針對相關爭議,前監委王美玉受訪說明,監察院過往函詢公文必須經由監察委員同意。雖然監院後續修正內部規範,允許於無監委狀態下處理行政函文,但監察調查權屬於憲法賦予監察委員之專屬職權,範疇高於行政內規。王美玉強調,若由幕僚單位自行決定函查案件標的,實質上形同於空窗期行使監委職權,恐模糊監察行政與憲政調查權之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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