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長張善政推出「可負擔住宅」政策,其自治條例雖於5月獲桃園市議會三讀通過,但行政院日前發函桃園市政府,以「涉及民眾權益且案情複雜」為由,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延長核定期限。此舉引發在野黨立委強烈不滿,國民黨立委牛煦庭痛批中央無視地方自治精神,刻意拖延福國利民政策;對此,內政部回應表示,該條例涉及信託、融資等新興作法,目前正彙整金管會、財政部等跨部會意見,將依程序應處。
桃園市政府首創「桃園市可負擔住宅興辦管理自治條例」,張善政更於6月4日親赴行政院會爭取中央支持。然而,行政院於6月15日發函市府,指出因案情複雜須較長時間審查,將依地方制度法第32條但書規定延長核定。
桃園市政府對此表示,可負擔住宅政策推動過程公開透明,中央所關切的疑慮,皆是市府在研議階段即預先盤點並提出法制配套的內容,呼籲中央以專業角度審視,切勿預設立場。
桃市府官員更直言,已注意到民主進步黨桃園市長參選人黃世杰公開表態反對該政策,若中央因配合特定人士的選舉立場而阻擋這項有機會成為全國示範的居住政策,將是政治凌駕專業。官員更抨擊,黃世杰過去在固體再生燃料(SRF)爭議上的立場已讓桃園付出代價,若中央再因政治考量否定此案,無異於再次站在民意對立面。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指出,年輕人面對高房價困境,對「可負擔住宅」期待極高,中央政府大可將桃園視為「試點」,可行後再推廣至全國。他質疑,該條例在地方議會是不分黨派、無異議三讀通過,送到中央理應是「核備」,中央如今卻以延長核定形同另一種形式的「不副署」,顯然看不起地方自治精神,他不排除提案修法解決。
國民黨立委涂權吉也批評,內政部以「住宅法明定社宅只租不賣」為由,是拿僵化的教條當擋箭牌,中央一紙公文「延長核定」表面上是卡張善政,實質上是在「卡桃園的年輕人」。據了解,除了可負擔住宅條例,桃園市府為解決驗屋糾紛的「公寓大廈輔導管理自治條例」及加嚴土方控管的「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目前也遭中央遲未核備。
針對地方反彈,內政部澄清指出,桃園市府於5月29日報請行政院核定該自治條例,因內容涉及信託、融資等新興作法,行政院於6月3日交議內政部。目前內政部正彙整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法務部、衛生福利部等相關機關意見,後續將由行政院依法定程序辦理。
內政部強調,作為「住宅法」主管機關,政府持續堅定推動「只租不售」社會住宅政策。截至今年5月底,全國已累計達成12.5萬戶社會住宅,其中中央興辦約7萬戶、地方興辦約5.5萬戶,未來也將持續透過多元包容方式興辦社宅,以滿足不同族群的居住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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