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新潮流大老、台灣糖業公司前董事長吳乃仁因台糖售地弊案入監服刑,出獄後面臨台糖求償新台幣1.7億餘元。台中地方法院於上月(6月)11日裁定准予管收吳乃仁,並將其解送台中看守所;然而在吳乃仁提起抗告期間,因債權人台糖公司突然「撤回聲請」,台中地院已於同月22日開立釋票予以釋放,吳乃仁前後遭管收共計12天。

台中地院表示,後續將視債權人台糖公司的法律主張,經台糖陳報法院後,承辦法官才會再予以相應處置。

本案源於台糖公司不滿吳乃仁遲未清償因售地案所造成的巨額損害,向台中地院聲請強制執行與管收。台中地院原囑託台北地院於6月3日拘提吳乃仁未果,吳乃仁隨後於同月11日自行前往台中地院報到,法官審訊後當庭裁定管收,當天中午即送往台中看守所執行。吳乃仁不服裁定提出抗告,全案在移送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審理期間,因台糖撤回管收聲請,看守所於6月22日收到法院釋票,當天下午已依法將吳乃仁釋放。

根據台中地院公開的民事裁定內容指出,台糖公司過去多次聲請執行吳乃仁、春龍開發公司等債務人的財產,但截至2025年4月30日止,台糖僅獲償3976萬3909元,尚未清償的債權金額仍高達1億7397萬7653元;其中,吳乃仁個人名下僅被執行扣得750萬499元。

台糖公司向法院主張,吳乃仁雖自稱無力償還,卻被媒體拍到頻繁出入高檔餐廳、搭乘百萬名車等,生活型態顯然逾越一般常人程度,屬於惡意隱匿財產且拒不清償。

台中地院審酌台糖所提出之相關新聞報導與照片紀錄,認定吳乃仁確實有出入高檔消費場所之情事。法官認為,對吳乃仁財產進行強制執行確已不足抵償債權,且無法發現其應交付之財產,考量他屢次未遵期據實報告財產狀況、未提供擔保或履行,顯見其並非「不能報告財產狀況」,因而於6月11日裁定准予管收。

此外,台中地院的民事裁定書中也披露,吳乃仁在庭訊中曾向法官陳稱其罹患有「嚴重帕金森氏症」等語,藉此說明其個人身體健康狀況,惟當時未獲法官採納為免予管收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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