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取自蔡英文臉書

媒體人彭文正針對前總統蔡英文提出「確認1983年或1984年英國倫敦大學政經學院畢業版博士論文不存在」民事訴訟,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彭文正請求確認論文不存在欠缺「確認利益」,不具備權利保護必要性,今日駁回上訴,全案判決彭文正敗訴確定。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蔡英文委任律師曾提出論文原稿,經法官現場勘驗,該原稿紙張呈現泛黃與年代久遠痕跡,雖散裝形式與正式成冊論文不同,但可認定為民國72年(1983年)製作的論文原稿。一審據此認定,彭文正訴請確認論文不存在,無法改變其法律上權利義務狀態,欠缺確認利益,判決駁回。

彭文正不服提起上訴,主張蔡英文曾就論文爭議對其提起妨害名譽刑事告訴,且未來可能追究民事賠償,論文是否存在攸關其民刑事訴訟基礎事實,具有法律上確認利益。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審審理認為,一審於111年11月30日進行言詞辯論並公開勘驗論文原稿,程序並無瑕疵。再者,彭文正主張的「論文不存在」屬於客觀事實而非法律關係,民事確認判決並無法消除其受刑事訴追的不安狀態,難認有確認利益,因此維持原判。彭文正續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最高法院今天認定二審判決並無違誤,判決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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