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預計於13日審查由國民黨籍立委葉元之等19人所提之《國民轉介教育條例》草案。針對草案擬另設「轉介教育學校」集中安置高風險學生,教育部在送交立法院的書面報告中抱持保留態度,強調現行體制已具備分級輔導及司法矯正機制,若另立專法集中安置,恐導致學生遭受標籤化。

《國民轉介教育條例》草案旨在處理校園高風險個案,規定國民教育階段學生若對師生施以暴力、脅迫、恐嚇,或有長期嚴重霸凌、攜帶危險器械進入校園等危害公共安全行為,且經原校輔導後無顯著改善者,主管機關得強制將其轉入「轉介教育學校」;此外,遭少年法院裁定收容之學生,於期滿後若仍有危害校園安全之虞,亦可直接轉介。該類學校須提供學科、法治教育、心理諮商、生活輔導及行為矯治等多元課程。

對此,教育部於書面報告中回應指出,現行校園已依《學生輔導法》建立完善的三級輔導制度,並透過慈輝班、中途班、高關懷課程、少年輔導委員會、春暉小組及過渡性教育等多元措施,依學生的偏差行為程度進行分流處置;若學生涉入情節重大者,則由少年法院依法裁定進入中途學校或接受矯正教育。

教育部強調,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及《兒童權利公約》之精神,核心原則在於「行政先行」與「去標籤化」。若將涉及暴力、霸凌或曾遭司法收容之學生集中於特定學校安置,極可能在社會與同儕間形成「問題學生」的刻板標籤,甚至引發負面的自我實現預言。

教育部表示,政策方向傾向優先強化既有的輔導與校園安全人力。在既有規劃下,115學年度預計將增加2359名專任輔導教師、213名專業輔導人員,並將持續增補國中端的學務行政人力。

不過,教育部也在報告中坦言,司法介入之學生在重新返回一般校園時,確實可能面臨銜接上的落差。後續將邀集各地方政府研商,評估將現行1至2個月的過渡性教育期程適度延長,並透過多元彈性課程,協助高風險學生穩定就學、降低再犯風險,以兼顧校園安全與學生受教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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